如何断除亲子关系的法律(完整解读亲子关系解除程序)

admin by:admin 分类:亲子鉴定可以悄悄做吗 时间:2024/03/21 阅读:24 评论:0

如何断除亲子关系的法律(完整解读亲子关系解除程序)

在上怎么解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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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在上不可以随意解除亲子关系。

上的亲子关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血亲,一种是拟制的亲子关系。

一、自然血亲

自然血亲,即子女同亲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

自然血亲不因的规定而存在,其成立取决于自然的血缘关系。因此,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不可解除。

根据法典的规定,若子女被收养的,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典的这一规定仅消除了上生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生父母赡养的义务,以及双方之间相互继承的权利,但并未消除自然产生的血亲关系。

二、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包括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系由的规定而形成的,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解除。

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

(1)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关系解除的效力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2、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不因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而生效,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

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

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分析:

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三、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依据:

分析:

上不能断绝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即使双方签订所谓协议,也是无效的。

依据:

一、如何断绝亲子关系

(二)如果是想上彻底解决养父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

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在上时支持的。

(三)但如果是亲生父母除非你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他人合法收养并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后,才可以从上彻底解除与父母的关系。否则是没有办法解除的。

父母子女关系是受保护,目前我国不承认断绝父母女子关系。

(五)但是如果真的不能一起生活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为了不经更后的恩情变为怨恨,也可以将财产进行公告,之后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扰。

二、互负继承权的主体

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从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款为:“协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所以上没有脱离亲子关系的具体条件。

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而受保护的,血缘关系是不能由来脱离的,我国还没有关于脱离亲子关系的规定。

子女赡养父母是规定的义务,也是安康民族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不赡养父母不仅仅要受道德上的遣责更要承担上的责任。如果法庭判决会要求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是一般不会造成刑法的责任追究。

子女改换国籍虽然不受国内的追究(那是在国外,在国内还是要受国内的约束),但是父母一方(国内籍)仍可以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至法院起诉。国内法院还是可以受理的,但是执行可能会是问题。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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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除亲子关系的法律(完整解读亲子关系解除程序)

分析:

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三、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依据:

申请断绝亲子关系的,可以分为断绝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以及断绝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两种情况。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商、到人民法院提起协商的方法处理。但是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无法断绝。我国没有关于如何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是受保护,目前我国不承认断绝父母女子关系。在上彻底断决养父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能断绝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解除收养合同。

具体流程是:

1、断绝养父母关系:断绝养父母关系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书面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在上是支持的。

2、断绝亲生父母关系:断绝亲生父母和子女关系的,不管出于何种考虑,都没有办法在上断绝父母子女的关系。因为父母子女关系受到保护,目前我国的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唯一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被别人通过途径合法收养。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请家长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忘记自己的角色。父母的职责是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父母既要成为孩子的知心朋友,更要成为一位充满爱心和耐心的老师,引领孩子不断进步;

2、适度。家长更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平衡好与孩子保持亲密关系的同时,给予他们一定的空间和私人领地。

3、做好榜样。能让孩子在生活中经常看到父母身上的闪光点,在学习、工作和待人处事等方面,成为孩子的榜样,这样孩子会信赖你,佩服你,亲近你。

依据:

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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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除亲子关系的法律(完整解读亲子关系解除程序)

1、自然血亲关系,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一、上能不能断绝亲子关系

上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相关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等相关义务,是基于传统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无法断绝。

如果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除。

二、父母都是无子女是不是就可以断绝血缘关系

1、无血缘关系父子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下,可以解除父子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但如果属于养父子关系的话,则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断绝关系。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3、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4、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协商,通过协商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时除外。

三、和父亲断绝关系怎么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依据】

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

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分析:

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三、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依据:

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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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亲子关系就有效力吗

亲子关系是由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管是发生任何的事情都是没有权利进行解除的,但如果是属于养父母与养子之间,那么可以按规定进行解除。亲子间的关系在上主要体现在权利义务上,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取消。

如果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除。即使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成年子女仍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样,除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外,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亲子关系断绝有效力吗

亲子关系是由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管是发生任何的事情都是没有权利进行解除的,但如果是属于养父母与养子之间,那么可以按规定进行解除。亲子间的关系在上主要体现在权利义务上,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取消。

如果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除。即使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成年子女仍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样,除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外,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离婚后抚养权更改程序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如下:

种: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告来变更。办理该公告时,夫妻双方必须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协商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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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电视剧都挺好近期落幕,剧中复杂的家庭环境、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畸形的亲属关系使得矛盾出不穷,关于老人的赡养及家庭伦理问题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此外,剧中还涉及到许多问题,如子女自愿与父母断绝血亲关系,之后的父母赡养和财产继承问题等。

1、断绝亲子关系有效吗?

电视剧中,由于母亲严重的重男轻女行为,极大伤害了苏明玉的感情和利益,她一气之下声称与苏母、苏父断绝母女、父女关系,这种在上真的有效吗?

因此,父母子女之间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即使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成年子女仍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样,除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外,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2、老伴儿女俱在时遗产该咋分?

电视剧中,苏母去世后遗产的范围应如何认定及分配呢?

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拿电视剧来说,在苏父健在的情况下,苏母和苏父的共同所有财产中只有一半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具体的,遗产如何进行分配呢?如果苏母生前立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处分财产。但是剧中苏母猝死,并未设立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继承法规定,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继承法中规定了遗产的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苏母遗产的顺序继承人有苏父和苏氏三兄妹,遗产应在四人之间进行分配。

3、三种遗嘱形式都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

都挺好即将结束时,安康强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了分配,那么他的这份遗嘱有效吗?

其中,代书、录音和口头这三种遗嘱形式都要求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隐私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即使不是遗嘱规定的继承人,也不能成为见证人。如果见证人身份不满足法定条件,所立的遗嘱即视为无效遗嘱。

电视剧中,安康强自己将遗嘱写在纸上,属于自书遗嘱,符合规定,具有效力。但法官提醒,遗嘱更好经过公告,因为公告遗嘱的效力更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公告遗嘱。

4、殴打亲人要承担责任吗?

电视剧中,苏明成殴打亲妹妹苏明玉致其骨裂,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呢?为何双方可以和解结案?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剧中,苏明玉被殴打后,经鉴定构成轻伤,因此苏明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符合刑法的规定,视具体情节而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还规定了对于自诉案件,法院应当遵守“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协商的案件。根据安康人民协商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责任的案件。

对于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协商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剧中,苏氏兄妹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苏明玉没有坚持起诉苏明成,让这件事情暂时得以平息。如果苏明玉坚持起诉,那么苏明成将被处以刑罚处罚。此外,苏明玉还可以提出附带隐私协商,依照安康人民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苏明成给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是更低限度的道德”。当亲情需要来裁判,这份情感就需要身处其中的人反思自己是不是扮演好了自己的角色。希望观众在追剧之余,好好思考家和之道,好好珍惜身边的亲人,守护好自己的家。(作者单位: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

安康人民宪法和安康人民以及其他的、行政法规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依据,依法不受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  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该条规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更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日作出关于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可否脱离问题的批复指出,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

当事人脱离关系,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同时,对于法定权利或利益,如受抚养教育权、受赡养扶助权、继承遗产权,则可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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